福建泉州出台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特制定支持企业员工留泉返泉的十三条措施。
一强化节前稳岗留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落实省上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开展返乡职工“千里送暖”活动。在春节前组织我市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向在泉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留泉职工“迎春送暖”活动。“两节”期间,按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慰问“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来泉团圆过年,对父母来泉团圆过年的部分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
(四)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留泉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节后返岗招工
(五)给予个人来泉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我市各地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当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含100人)且在泉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开展“千企引工”“以老带新”等系列活动。2023年一季度,持续运用各地人社招聘网站等线上招聘平台,邀请千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场以上招聘活动,为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对引工较多的个人授予“引工大使”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用好“泉通行—在线招工”等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推广晋江、石狮、泉港等地零工市场经验做法,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市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十一)开展“泉州免费游”活动。在泉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各县(市、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十二)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泉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每月20G的5G网络专用流量(有效期3个月),让留泉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十三)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泉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对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纳入网格化规范管理,分发《泉州市民居家防疫手册》,家庭医生(网格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用药和抗原检测指导等服务,以及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重症的分级分类转诊。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来源:泉州市政府办、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
严防严治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
李英锋
“差点就‘入坑’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日,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她以为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就打开链接看看。但在选完商品、填好地址之后,准备付差价之前,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的原价,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1月10日《工人日报》)
表面上看是用积分兑换福利,实则是坑骗消费者的陷阱。一些经营者冒充品牌客服、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用手机话费积分限期兑换、过期清零的“忽悠术”来给消费者制造积分兑换的紧迫感,诱导消费者进入所谓的积分商城,并用大比例的“打折优惠”来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积分“兑换欲”。然而,消费者在这样的山寨积分兑换活动中得到的很可能是虚假打折商品、质次价高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库存积压商品,不仅得不到实惠,还可能会被经营者“薅羊毛”“割韭菜”,既失分,又失财。
还有一点令人担忧——有的经营者通过山寨积分兑换模式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继而通过出售、泄露、广告营销、不法使用等方式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安宁权等权益。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息还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目标。
诱导消费者进行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涉嫌虚假夸大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劣商品、仿冒混淆销售。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抹黑了被仿冒、被模仿的电信运营商的名誉、形象,侵犯了相关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类积分兑换“李鬼”,一定要严防严治。电信服务经营者要通过“大数据+人工”的方式加强对积分兑换类短信、号段的监测核实,一旦发现冒充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发送积分兑换短信或涉诈异常信息的行为,及时采取屏蔽、拦截、断链等措施,实时动态封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全链条深层治理。
主流运营商应联合网络平台对各类积分兑换商城进行排查,对官方兑换商城进行标记,对仿冒的兑换商城进行揭露,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还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仿冒兑换商城的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仿冒、售假等违法行为,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该拉“黑”拉“黑”,让违法经营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教育、拒止功能。
此外,消费者也应在收到积分兑换类短信时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多一分理性和谨慎,少一分轻信盲从,通过官方渠道积极对比、核实有关信息,规避侵权陷阱。
只有各方责任主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从严防治,让积分兑换“李鬼”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积分兑换“李鬼”才会寸步难行,才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漫画/陈彬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